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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期间一方变卖财产违法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0-02-24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期间,如果对共同财产进行转移或者变卖的话,是属于违法行为。对于该项行为双方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进行民事,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以对其进行不分或少分。

  一、离婚期间一方变卖财产违法吗?

  离婚期间一方变卖财产可以起诉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离婚期间变卖财产该怎样判

  《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在离婚之前搜集证据、进行财产保全是非常关键的维权手段。通常最好维权方式就是在离婚诉讼前就把相关证据搜集好,尤其是财产方面的证据。财产证据收集好了,就防止了对方当事人再隐瞒财产。

  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案件是离婚案件中最为复杂也是争议最多的。现实中,常常遇到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出卖,注销公司、写假借条等转移财产、企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那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有哪些情形呢?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以上的九种情况,就是离婚是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在现实中,由于当事人转移财产的时候,由于时间急迫,如果一旦发现这种情况,需要采取措施以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

  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双方在进行离婚时是不能够随意将共同财产转移至自己名下,或者是将其进行变卖。需要由夫妻双方的同意才能够进行变卖。法法院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可以对其进行少分甚至于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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