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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怎么做?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7-20

   摘要:很多时候,突然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家属都一脸茫然,不知道怎么一回事,下一步该怎么去做,一起看下吧。

  一、家属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意味着什么?接下来应该怎么办?

  1、刑事拘留通知书是什么?

  刑事拘留通知书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转交涉案当事人家属的正式司法文件,它是以公安局的名义下发的正规文件(不仅仅是承办案件的民警个人的看法)。表明涉案当事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2、被刑事拘留意味着什么?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即意味着公安机关初步认定涉案人的行为已经达到犯罪的标准,应当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通俗地说就是需要被判刑),一般情况下,一旦涉案人被刑事拘留,那么案件也就进入了刑事程序的轨道。绝大多数被刑事拘留的涉案人接下来都会被逮捕(或者取保候审)、起诉直至判刑。要走完整个刑事流程。(关于刑事案件的基本程序,有兴趣可以查看《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什么样的?》一文)

  3、刑事拘留最长时间是多久?

  需要强调一点,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7天,也就是说可以关押37天,但并不是说37天以后就会放人,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在37之内会被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还是继续关押。涉案当事人除非被无罪释放或者取保候审,直到法院开庭审判前,家属都是见不到的。

  经常有家属问律师,派出所的警察告诉家属,拘留时间是3天或者7天,为什么律师要说是37天?律师的说法与派出所民警的说法为什么不一致? 需要说明的是刑事拘留最长37的是一个基本的常识。民警所说的3天7天,一般是派出所内部办案程序的审批流程,当到了3天,或者7天后,3天7天到了以后,经过上一级领导审批拘留的时间会继续延长,直到最长37天。当事人不能有侥幸的心理以为3天、7天后就会放人。除非抓错了人(实践中这种概率很小)一般7天以后还是继续关押。

  4、家属可以为被刑事拘留的人做些什么?

  知道亲友被刑事拘留了,家属应该为他准备一些基本的换洗衣物,(衣服一般不要有夹层,不要有金属拉链,套头的最好)。

  家属第一次往看守所送钱物要以“拘留通知书”为依据,(每人每月在看守所内允许用4百至5百元)

  另外,家属应该尽快咨询专业刑事律师,或者聘请律师到看守所会见被关押的涉案人,有经验的专业律师能够大致判断案件的走向,从而计划下一步应该采取的措施和办法。

  二、家属没有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是为什么?

  当事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警察通常都会给家属寄去“拘留通知书”。

  “拘留通知书”可以直接交给近亲属,也可以寄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如果属于寄到户籍地派出所的这一种情况,视地理位置不同,邮件在途时间也不同,一般而言2个星期左右都是正常的)。

  但是,并非所有的刑事案件都会给家里寄“拘留通知书”。法律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情况可以不寄通知书。具体法条如下: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7号)

  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除以上法条规定的情况外,有极少数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不交待自己姓名、信息的,客观上也会出现无法寄出拘留通知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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