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47天饮酒猝死属于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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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伟
  • 2017-06-16

  引言:在公司当保安上班47天,恰逢新年一起庆祝酒过三巡摔倒就没有再醒过来,是否属于工伤呢?详情请看下文。

  保安工作47天突然猝死

  2009年最后一天,来自辽宁铁岭农村的冯占文如愿在深圳找到一份小区保安的工作。

  按老冯的设想,这份签约两年的合同,至少能让他先安顿下来。眼瞅着就到农历新年,根据公司安排,新人老冯和几个同事被留下过年值班。

  2010年2月16日,大年初三。老冯和同事按惯例在小区巡逻了一番,然后拿着公司发的500元过节费购置了一些酒菜,一起庆祝新年。酒过三巡后,老冯开始感到极度不适,在同事的搀扶下来到小区2号楼1单元地下室休息。只是,这一睡,老冯就再也没有醒过来。此时,老冯只在这家公司干了47天。

  第一时间赶来的是老冯在深圳居住的妹妹冯某某。作为老冯的代理家属,她与老冯所在公司深圳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左庭右院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签订了处理死者的《协议》,并领取了一笔近6万元的抚恤金。

  此时,闻讯千里迢迢从老家赶来的老冯妻女被告知,老冯所有后事已由小姑处理完毕。没有见到老冯最后一面,甚至没有见到老冯的骨灰,这让妻子杜某某难以接受。

  妻子风餐露宿维权

  无奈,杜某某只好带着9岁的女儿回到故乡。一次偶然的机会,杜某某知道了赔偿了事的真相。没有拿到一分钱的她开始坚定地认为,丈夫死得不明不白,必须弄个清楚。

  一年后,杜某某带着仅有的500元钱来到深圳。2012年2月15日,杜某某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期间,杜某某省吃俭用,风餐露宿。

  等待8个月后,龙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该员工不属于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这份认定让杜某某伤心欲绝。情急之下,她四处联系媒体,最终辗转找到了深圳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很快,杜某某有了自己的代理律师——工作30余年的律师邓XX。

  搜集证据证实工伤

  推翻非工伤认定,需先找证据。

  接案后,邓XX和杜某某开始各地奔波。事隔一年,老冯的同事大多已离开原单位。他们不得不到珠海等地寻找当班同事,重新询问,了解真相。只是,几个工友说法不一,但都不约而同证明了老冯确实是在劳动时间、劳动地点死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视同工伤。

  3个月后,杜某某向市仲裁委申请复议,只是市仲裁委维持了此前不是工伤的认定书。

  复议不行,只能诉诸法律。2011年12月,杜某某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对工伤认定行政起诉。不过,福田法院支持了龙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认定。

  案情逆转终获赔偿

  邓XX没有灰心,继续收集相关证据。

  2个月后,邓XX代理杜某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大量证据面前,案件出现重大逆转——中院做出了撤销市仲裁委下发决定维持了龙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书,同时责令市社保局重新对死者冯占文的工伤死亡进行认定。

  仅一个月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作出决定,认定老冯的死亡确属工伤,理应得到赔偿。只是,老冯原来的单位物业公司开始叫屈了。

  物业公司先是申请复议不成,后又提起行政诉讼。最后,物业公司对判决也上诉至市中级法院,不过中院依然维持了一审判决。只是,行政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不主动执行工伤赔偿。

  2013年8月,邓XX代理杜某某向龙岗区劳动人事仲裁委申请了工伤仲裁。3个月后,仲裁委作出由被告深圳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左庭右院分公司赔偿杜某某44.9万元的工伤赔偿裁定。

  物业公司不服连番起诉,最终收获了维持原判的结果。去年11月,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仍不执行法院判决。12月25日,通过龙岗区法院执行局对物业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杜某某顺利拿到赔偿款。同时,老冯妹妹拿走的近6万元抚恤金,也通过法律渠道得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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